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3〕36号)等有关规定,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开始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审核旨在通过对公司基础资料和现场生产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提出和实施清洁生产方案,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清洁生产水平。
现将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物排污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长彬
地理位置: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旺福山路00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169548434N
1、生产规模:公司现有2个项目,分别是《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树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山东宜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环氧树脂项目》(该项目为润达公司二期项目)。
2、主要产品有:(1)年产热固性酚醛树脂30000吨、热塑性酚醛树脂(切片)14000 吨、热塑性酚醛树脂(造粒)5000吨。
(2)年产双酚F型环氧树脂30000吨,溶剂型双酚A环氧树脂3550吨,双酚A型环氧树脂(450吨)造粒,副产品氯化钠8000吨。
4、主要原料:苯酚、甲醛、环氧氯丙烷、氢氧化钠溶液等。
3、主要污染物:
(1)废气:甲苯、甲醛、环氧氯丙烷、挥发性有机物、苯酚、颗粒物、硫化氢、氨(氨气)、臭气浓度、二甲苯、苯、氯化氢等。
(2)废水:COD、氨氮等。
(3)危险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环氧精制产出的老化树脂、废硅藻土、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实验室废包装物、生产废包装物、实验室废液、废机油、污泥、水处理污泥、废导热油等。
污染物具体产排情况见附件1。
二、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
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已按照环保相关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济南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371202-2022-42-M。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安全操作规程,依法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及应急演练。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经理
联系电话:18963461057
附件1.docx